三、有关建议
为保障能源电力安全稳定供应,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出有关建议如下:
(一)关于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建议
受国家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新消费模式和新业态加快崛起、新能源装机占比持续提高等多重因素影响,系统运行状态、负荷特性及峰谷差都在持续发生变化。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更好满足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用电需求,建议:一是加快建立并完善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和两部制电价机制,进一步提高煤电灵活性改造以及抽水蓄能、储能等灵活性调节电源建设的积极性,持续提高电力系统的调峰能力。二是保持进口煤政策的稳定性,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稳定电煤供应,保障煤电企业发挥系统调节兜底保供的基础作用。三是重视大规模新能源装机在年内抢期并网的现象,继续执行新能源投资监测预警制度,合理引导新能源装机布局和投产时序,使新能源发展与电力系统的接纳能力相匹配,提高新能源的利用率。四是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能力。当前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带来的电力消费结构变化,以及新能源比重持续提升带来的电源结构变化,使得电力系统形态及特征发生重大变化,系统运行的不确定性增加,电网企业要加强电力系统运行特性分析,研究运行方案,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认真落实迎峰度夏相关政策及工作方案,加强厂网协调,周密编制检修和运行计划,制定各种应急预案,按最大供需缺口制定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二)关于保障电力基建供应链的建议
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国内设备厂家复工晚或复工后产能不足,特别是随着疫情在欧美等国家持续蔓延,电力设备中的部分关键原材料与零部件供货受到直接影响。建议:一是国家有关部门协调帮助各企业做好关键设备替代国、替代厂商以及进口部件国产替代工作,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解决供货保障问题。二是相关地方和企业加快落实国家减税减负及推动复工复产等有利政策,推动智慧能源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发挥新基建中能源电力投资在稳增长中的作用。三是电力企业加大国产设备技术科研力度,进一步掌握电力产业链的关键技术和关键环节,持续提高关键设备国产化率。
(三)关于缓解电力企业经营压力的建议
电力企业贯彻落实2018、2019年连续两年下调一般工商业电价10%政策,并在今年落实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在惠及电力用户的同时也给经营带来较大压力,目前全国已有多家省级电网企业出现亏损,为保障电力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建议:一是在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测算中,统筹平衡考虑电网企业执行降价政策的影响,在后续省级电网第二监管周期核价时多渠道筹集降价资金,降低电网企业亏损面,提升企业发展和服务能力。二是将复工复产的电力企业纳入疫情期间融资支持范围。三是支持电力企业发展供应链金融相关服务,针对新能源补贴不到位形成的资金缺口提供相应的融资产品,加快新能源企业资金周转。四是针对疫情影响新能源在建和拟建项目工期3个月以上的实际情况,建议对《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中关于“陆上风电2020年底投产、海上风电2021年底投产”的时限要求延期6个月左右;同时对竞价光伏、生物质发电适当放宽投产时限要求,为工程安全质量、投资效益提供必要保障。
注释:
四大高载能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4个行业。
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包括:医药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9个行业。
消费品制造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12个行业。
其他制造行业为制造业用电分类的31个行业中,除四大高载能行业、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消费品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包括: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6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