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继续提高
预计全年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4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投产9300万千瓦左右。预计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1.4亿千瓦,同比增长6.3%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9.3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上升至43.7%,比2019年底提高1.7个百分点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提高至22.8%、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左右,对电力系统调峰能力的需求进一步增加。
(三)全国电力供需保持总体平衡
四季度,预计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局部地区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分区域看,预计华北、华东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平衡;东北、西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富余,但东北地区电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供电供暖保供压力较大。华中、南方区域部分省份电力供需偏紧,主要是湖南、江西、广西在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可能需要采取有序用电措施。
三、有关建议
四季度是我国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期,也是谋划“十四五”发展的过渡期,更是电力行业迎峰度冬的关键期。电力行业要密切跟踪宏观经济走势及电力消费形势,把握天气、燃料变化趋势,综合施策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目标以及人民生活用电需求,为继续推进“六稳”“六保”任务取得显著成效做好电力保障,并分阶段地有序实现碳达峰及碳中和远期目标。结合电力供需形势和行业发展现状,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电煤供需协调,切实保障迎峰度冬期间电力热力供应
四季度电力消费将延续平稳较快增长态势。据相关部门预测,今冬将形成“拉尼娜”现象,很可能出现大范围极端低温天气,拉动供电供暖需求大幅增加;同时,国外第二波疫情爆发对我国部分行业外贸需求增加,将进一步拉动我国制造业生产上升走势,加大用电需求,因此电力行业需提前做好迎峰度冬电力供应保障工作,建议:
一是切实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东北地区采暖季用煤保障工作要求,化解东北时段性电煤供应紧张问题。加快推动产能释放,依法依规增加有效供给;抓好中长期合同的签约履约,督促蒙东等地区应急保障煤矿履行好中长期合同,切实让中长期合同保障煤炭稳定供应的政策落到实处;加大区外调入保障,适度增加进口煤配额指标,发挥重要的补充作用;引导市场电煤价格回归“绿色区间”。二是做好用电高峰时的有序用电预案。部分燃料供应将可能偏紧的地区,根据用电需求较快增长以及可能出现的极端低温天气情况,提前做好有序用电预案,确保电网平稳运行和电力安全供应。三是提高可再生能源预测准确度。由于系统中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大量介入,以及电力电子元器件的增多,导致电网抗干扰性降低,应提高可再生能源预测准确度,在推动新能源消纳的同时保障电网稳定运行。四是根据《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中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结算规则,加快发放拖欠的新能源补贴,减缓新能源发电企业运营压力;针对东北、西北、西南等地区部分火电企业存在资金接续困难的风险,建议有关部门加大亏损治理、处僵治困等专项工作的指导和政策支持,切实提高电力供应保障能力。
(二)不断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推进电力中长期合约签订及现货市场建设
当前,我国电力现货交易试点地区已经开展长周期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运行期间市场取得宝贵经验的同时,也暴露出市场规则不完善、调度模式转变、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平衡资金额较大及价格信号误导等深层次问题。为加快建立完善完备的中长期及现货市场,建议:
一是统筹解决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易的衔接。充分考虑市场主体与电网运行情况,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对中长期电力交易曲线进行分解,推动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同时,尽快出台相关措施,指导各地区做好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约签订工作,更好发挥中长期交易“压舱石”作用,形成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价格良性互动。二是加快健全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用户历史分时电量数据公开,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帮助市场主体进行合理报价。三是妥善处理新能源进入市场的方式,完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机制建设,保障好可再生能源的全额消纳。四是尽快研究和建立容量成本补偿等辅助服务机制,允许火电机组有回收固定成本的合法渠道,促进火电企业有序转型。
(三)加强电力规划引领,进一步加快推动清洁低碳电力结构转型
要实现我国对国际社会“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郑重承诺,“十四五”是制定分阶段目标和具体实施路径的关键期。电力行业作为碳减排的主要领域,加快调整和推动电源结构向清洁低碳转型的目标更为明晰,同时要推动以电为中心的能源体系的构建。建议:
一是综合考虑各类资源条件、发电经济性、系统调节能力、电网接入消纳能力,合理确定全国和各省区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消纳责任权重,推动“十四五”规划期内非化石能源快速有序发展。二是加快建设适合大规模新能源并网、多样化新型电力设备接入的多元高弹性智能电网,研究大容量储能等关键技术和装备,并针对电化学等储能装置出台容量电价,提升可再生能源的接入裕度。三是加强体制、政策和市场等多方面协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和成本补偿机制,推动煤电灵活性改造,推动煤电定位向辅助性和调节性电源转换。四是源网荷储的互动将加速推动配网成为综合能源服务平台的载体、及电网各环节互动的桥梁,建议重视配网设计规划,加大电网投资向配网倾斜的力度,同时,进一步推动综合能源服务发展,创新服务模式,扩展服务链条,持续提升全社会电气化水平。
注释:
四大高载能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4个行业。
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包括:医药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9个行业。
消费品制造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12个行业。
其他制造行业为制造业用电分类的31个行业中,除四大高载能行业、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消费品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包括: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6个行业。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