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加大财税金融对煤电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由于燃料成本高导致经营困难的电煤企业适度放宽政策支持范围,尽快形成“自我造血”功能,提高煤电的电力安全供应能力。出台面向煤电行业所得税普惠制政策,延长承担保供责任的煤电企业所得税亏损结转年限,并减免征收亏损煤电企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支持煤电企业的委托贷款利息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和煤电项目“三改联动”,促进煤电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是统筹煤电保供和碳市场发展。建议第二个履约周期应统筹煤电保供和碳市场发展,合理设置碳排放配额缺口,不宜大幅下调基准线,减轻火电企业整体成本负担。建议尽快重启CCER(国家核证自愿碳减排量)备案政策,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促进新能源发展,降低控排企业履约成本。持续深化电力交易市场化改革,推进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继续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的范围。深入研究煤电企业脱困转型的措施方法,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注释:
1.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厂发电量。
2.四大高载能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4个行业。
3.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包括:医药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9个行业。
4.消费品制造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12个行业。
5.其他制造行业为制造业用电分类的31个行业中,除四大高载能行业、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消费品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包括: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6个行业。
6.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