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煤及电力需求和面临的挑战
根据中电联预测,“十四五”期间,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4.8%,2025年全社会用电量达到9.5万亿千瓦时。综合考虑各发电类型情况,预计2022年全年电煤消耗增长2.5~4.2%,“十四五”电力行业用煤年均增速2.7%左右,2025年电力行业用煤25.5亿吨左右。电煤在煤炭消费中的占比将进一步提高。
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有:
一是煤矿产能释放不及需求增长速度。近年煤炭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相对较低。考虑到煤矿建设周期长且待开发资源有限,煤企投资建矿意愿不强,后续煤炭产能释放空间有限,尤其“十四五”期间煤炭供给或难响应需求增长。上年四季度,保供政策下核增的产能产量转为永久产能的数量尚不明确,保供新增产能难以在短时间内全部形成有效供给,难以满足稳增长需要。今年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新增3亿吨产能,手续办理、建设周期等有待协调推进。
二是高耗量阶段铁路运力无法满足全部需求。我国煤炭资源和消费需求的逆向分布,形成了“北煤南运”和“西煤东调”的基本运输格局,对跨区域采购运输依赖较大。在近半数煤炭依赖跨省区调运情况下,高峰阶段运力形成一定瓶颈。全国煤炭调出地集中、调出量大,2021年纳入三方互保电煤铁路运力9.5亿吨,煤炭产运需衔接难度和压力很大,用煤高峰阶段,主要煤炭外送通道及主要下水港需全天候满负荷运行,也依然有供应紧张的风险。
三是进口煤减少和不确定性增加需国内资源支撑。受新冠疫情、俄乌冲突、能源危机等多因素影响,2022年我国进口煤采购量将明显降低,给国内煤炭供需平衡带来较大缺口,尤其对东南沿海地区影响最为明显。电煤供应须主要依赖国内资源。当前,国家高度重视,已采取补签进口煤应急保障中长期合同、进口煤炭零关税等措施,但政策落地及效果发挥仍存一定不确定性,且弥补其缺口需大量北方港下水,铁路运力存在一定瓶颈。
四是安全、土地等政策对产量的影响。煤炭产能核增及接续用地等征用手续繁杂。仍有部分地区在安全监管中存在一个矿出现安全事故,整个区域或所属集团全国煤矿停产整顿的“一人生病,全家吃药”的现象,但根据2021年各月数据分析,煤矿产量稳定在相对较高水平时,并未造成煤矿事故的大幅增加。
五是煤电企业大面积严重亏损影响保供能力。由于电煤价格的非理性上涨,燃料成本大幅上涨,2021年五大发电集团煤电板块亏损1427亿元,累计亏损面达到80%左右,整体资产负债率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若高煤价持续,煤电企业现金流紧张,电力企业将面临资金链断裂风险,部分煤电企业将陷入无钱买煤的困境。同时,电厂技改、设备检修维护等安全投入欠账较多、隐患增多,部分电厂甚至无法维持正常的电力生产,企业的稳定生产能力下降,已严重威胁电力保供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相关建议
保障能源供应安全将是未来能源工作的重点之一,确保电煤充足稳定供应是保障国家能源电力安全的关键。面对近期更加复杂严峻的国内外挑战,更需要从能源安全的角度加强统筹和顶层设计,建立稳定持续的供应机制和长效协调机制,从增加煤炭产能、增强产量弹性、完善长协和市场机制、加强形势监测和预测预警等方面加强电力燃料供应保障体系建设,保障电力燃料供应安全,做好全社会电力、热力用能保障工作,防范再次出现市场供需失衡和供应安全问题。
一是加强能源安全产业链统筹。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能源供需形势,坚持系统思维,进一步深入研究煤、电、油、气等多类型能源协调互济关系,充分认识电煤充足稳定供应在能源电力安全中的主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各类型电源的统筹规划和电力跨省跨区送电交易和平衡,进一步完善有序用电管理和电力市场化建设,同时推动进一步完善煤电价格补偿机制、容量电价机制等,以市场化手段优化煤电功能和结构,提高电力保障能力。
二是提升煤炭有效供应能力。加快协调已获批产能落地,建立煤炭储备产能,提高煤炭区域保供能力,把提高有效供应能力责任落实到安全、环保、土地生态等各环节,将月度标准煤销售量作为产煤省份和主要企业保供考核标准,切实加强煤炭质量管理,避免煤质进一步下降。
三是增强煤炭生产供应弹性。制定煤矿保供与弹性生产机制,建立保供煤矿“白名单”,形成煤矿应急生产能力,优化煤矿生产组织,增强进口煤补充作用的稳定性。
四是强化中长期合同机制。加强组织协调,确保中长期合同全覆盖等政策稳健持续。优化相关机制,重点解决煤质严重不匹配、运输流向错配等问题,推广“优质优价”的分档级差定价机制。加强运输协调和履约监管。
五是加强形势监测和预测预警。加强统计数据规范性、准确性,摸清全国煤炭产能、有效产量、煤质等供应能力底数。加强能源安全监测预警,强化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研判。完善应急保供协调机制,强化政策落实和监督管理措施,充分发挥运行协调、环境保供、安全等多部门协同工作合力,充分调度中央和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第三方力量的协同作用,做好应对预案,保障能源稳定运行。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课题组组长:安洪光
成员单位:理事长、有关副理事长单位
主笔人:叶春、尹琳琳、刘伟、刘峻江、郑小侠、王啸宇、宋建华、刘雪飞、李绍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