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政策层面:多项政策催化,输配电价改革完善市场机制
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发布,监管制度持续优化。 事件:5 月 15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 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及各地输配电价表下发。 《通知》主要内容涉及:1、用户电价归并三类:用户用电价格逐步归为三类 (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工商业用电)。2、商业用户电价核定标准:按电压等级核 定输配电价与需量电费,按用电容量:1)100 千伏安及以下:执行单一制电价; 2)100 千伏安至 315 千伏安之间: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3)315 千 伏安及以上:执行两部制电价,现执行单一制电价的用户可选择执行单一制电价或 两部制电价。3、明确工商业用户电价构成: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 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包括辅助服务费用、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等)、政府性基金 及附加组成。 输配电价监管制度持续优化,用户侧商业模式理顺。《通知》规定了输配电价 监管制度,“准许成本+合理收益”核定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将实现有效的网售分 开、售电侧竞争和需求侧响应。同时,《通知》详细规定工商业用户电价的构成, 容量电价与电网辅助服务费成本单独披露,有利于推动用户侧的商业模式发展。

多项政策推动辅助服务市场发展,工商业储能盈利模式逐渐明确。2022 年 7 月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在南方区域落地,有助于明确辅助服务市场的品种并完 善补偿机制。《2023 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也提出加快推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包 括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专项工作机制、电力辅助服务价格办法等。未来辅助服务将成 为电力市场交易品种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商业储能可以通过在电力市场上提供辅 助服务作为新的盈利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