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项目建设
建立健全新能源重点项目库,不断完善项目跟踪服务机制,积极推进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双倍增项目(新建年产8GW硅片、8GW组件产线)、孚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年产10GWh动力锂电池项目、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宜春清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GWh固态锂电池产业化项目、江西普瑞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锂电隔膜项目、江西维科电池有限公司锂电池智能制造基地、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50000吨/年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锂电绿色循环产业基地项目等一批新建重大项目,大力推动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多晶硅片改扩建项目等一批技术改造项目。围绕新一代二次电池(固态电池、锂硫电池、全钒液流电池等)、氢燃料电池等重点领域,着力引进一批技术领先、投资规模较大,能够带动重点领域突破、提升产业层次,完善壮大新能源产业链的企业和项目。
(二)增强创新能力
加强创新体系建设。依托省内外创新资源,以龙头企业为主导,建立若干面向重点领域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需求的创新中心、交流平台,推动基础研究、前沿创新、协同创新,营造激发创新的良好环境。
突破关键领域技术。依托孚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江西赣锋电子有限公司、宜春清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理工大学等重点企业和科研院所,推动高能量比、高可靠性的动力锂离子电池、固态电池技术、快充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支持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凯迅光电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南昌大学等重点企业和科研院所,研发高品质类单晶硅锭、空间航天器太阳能电池、异质结双面太阳能电池等关键技术产品。依托江西省科学院,推进生物质连续共液化关键技术研发与突破。
(三)提升制造水平
统筹利用各级智能制造专项资金,以生产制造环节为重点,遴选一批具有代表性、先进性的新能源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依托孚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智能制造、晶科能源有限公司的太阳能电池组件智能制造等试点示范项目,带动传感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适用技术在新建、改造产线上的综合运用。建设一批智能制造单元、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实现制造环节向信息化、智能化发展。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工作,支持培育一批智能生产服务性示范企业和智能光伏服务类示范项目。
鼓励企业建立健全与国际化产业生态发展相适应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加强战略规划与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的衔接融合,开展规范化流程管理和数据标准化,采用并逐步融合ERP(企业资源计划)、MES(生产过程执行系统)、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等多样化信息手段,建设前瞻性企业中央大脑,提高综合经营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四)完善生产体系
围绕锂矿石提锂、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光伏用硅片和电池片生产等新能源产业重点环节,以光伏和锂电两个规范条件为主要抓手,提高全产业规范化生产管理水平。突破锂云母提锂技术,实现全元素产品综合利用,解决尾矿废渣综合治理利用难题。落实《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鼓励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及装备,开展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支持光伏基础材料生产环节高自动化、全自动化改造,实现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和危险源的自动检测,以及安全生产全方位监控等。强化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晶科能源有限公司、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等“绿色工厂”示范带动效应,加快推广应用绿色制造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促进全产业绿色清洁生产,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
(五)促进应用发展
加快应用市场分形创新,创新并推广新型运营模式和应用场景,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拓展新能源产业发展空间。
推广装配式建筑光伏构件。发展装配式建筑光伏、光伏建筑工程等附加值较高的光伏市场和配套产业。结合鼓励标准厂房建设及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政策,选择园区标准厂房、工商业建筑、绿色农房等适用性较强的应用场景开展试点示范工作。
推进储能市场发展。充分发挥我省全钒液流电池及其储能系统产业基础,建设培育稳定的、与分布式新能源应用及区域智能微电网建设融合的新能源领域储能市场。支持锂电池、钒电池等二次电池在光伏、风力等新能源发电配建储能、电网调峰调频通信基站储能等多方面推广应用,开展综合性储能技术应用示范。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强化部门合作,统筹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各项重点工作,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强政策扶持与引导,大力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新能源产业项目、应用示范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关键技术和工艺自主创新,促进产学研协同合作。加强产融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推动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深入实施“映山红行动”,支持优势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着力培育行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推动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及创新发展,发挥上市公司引领带动作用。
(三)建设人才队伍。通过实施引进培养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加快引进海内外“高精尖缺”新能源管理技术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依托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柔性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快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引育并重,积极与国内外相关院校、科研机构开展人才培养合作。发挥职业教育优势,加强校企合作、联合培养,加强新能源学科建设,培育一批高技能专业技术人才和产业工人。
(四)促进合作交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项目带动为战略抓手,加大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力度,重点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以及行业领军企业。鼓励我省龙头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全球布局,设立海外生产和研发基地,建立全球营销网络。推动与国内外企业、行业组织之间开展广泛交流合作,重点加强前沿技术合作和产业链上下游对接,实现高起点、可持续发展。鼓励我省企业积极参与行业相关标准的制定和协调,积极参加国家相关行业组织活动并发挥作用,不断扩大我省行业影响力。
(五)优化发展环境。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扎实推进“五型”政府建设,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加强协调服务和要素保障,积极支持新能源产业重大项目落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兼并重组等,对新能源产业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政策,精准服务企业发展需求,扶植培育本地新能源企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