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实质上是输配分开改革在局部的试点,9号文暂不要求全面进行输配分开改革,而提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或许是出于“保稳定”的考虑。其实,只要改革方案合理,并从试点开始,是不会影响稳定的。实践表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由于走“双轨制”道路,改革方案明显脱离实际,导致产生诸多难以解决的矛盾,虽然经过多年奋斗,但依旧举步维艰,甚至有的试点被迫取消,教训十分深刻。
市场化与改到位基本是同义语,实现了市场化也就落实了改到位,因此,电力体制改革是否改到位,取决于9号文确定的三项主要任务,以及要求继续研究的电网体制改革任务的完成情况。在三项改革任务中,“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是前提,电网企业重新定位是关键,电力市场建设是核心。核心很重要,但核心之所以成为核心是因为有足够厚度的外围作保护,单独的核心是不存在的。因此,不能仅以电力市场建设的情况来评判电力体制改革是否改到位问题。
作为关键环节,电网企业的定位问题在电力体制改革中居于“纲”的位置。纲举目张,实现电网企业的科学定位,意味着电网的垄断环节与竞争性环节分离,意味着“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获得稳固的支撑基础,意味着输配分开改革被铺平道路并可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无缝衔接,还意味着市场竞争主体更多元、市场公平竞争更有保障、政府监管更有效等。可以说,电网企业实现科学定位是电力体制改革改到位的主要标志。
来源:《风能》杂志 作者:吴安平中能建西南电力设计院原副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