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9月,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8.0%,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弃光电量约50.2亿千瓦时。光伏消纳问题较为突出的西北地区、华北地区光伏发电利用率分别为94.7%、98.5%,同比分别下降1.2个百分点和升高0.2个百分点。
五、生物质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1年1-9月,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554.7万千瓦,累计装机达3536.1万千瓦,生物质发电量1206亿千瓦时。累计装机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山东、广东、浙江、江苏和安徽,分别为399.7万千瓦、337.9万千瓦、288.2万千瓦、255.2万千瓦和230.2万千瓦;新增装机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河北、广东、浙江、黑龙江、河南,分别为85.3万千瓦、55.5万千瓦、48.1万千瓦、40.8万千瓦和35万千瓦;年发电量排名前六位的省份是广东、山东、浙江、江苏、安徽和河南,分别为157.7亿千瓦时、139.2亿千瓦时、106.9亿千瓦时、98.8亿千瓦时、86.0亿千瓦时和56.7亿千瓦时。
答记者问实录
一、为做好今冬明春清洁取暖工作,国家能源局采取了哪些政策措施?
针对今冬明春采暖季保暖保供可能面临的严峻形势,国家能源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策部署,全力做好今冬明春清洁取暖工作。
一是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地方切实提升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水平,形成保暖保供合力;全面落实能源保供、财政补贴、价格优惠等清洁取暖支持政策,确保已建清洁取暖设施持续稳定运行;改进工作作风,杜绝“一刀切”等极端做法;加强运行维护,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二是组织开展2021-2022年采暖季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专项监管。重点关注能源供应、取暖费用、取暖效果、优惠政策落实、贫困群众取暖和安全取暖等情况,压实地方和企业保暖保供的主体责任,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三是狠抓采暖季前准备工作。督促各地开展“煤改气”“煤改电”用户进村进户排查,在采暖季到来之前整改到位,确保户户能够供电(气)、供暖。认真做好供电、供气、供煤计划和应急保障预案,将保供热放在更突出的位置。
二、为保障能源稳定供应,最近一段时间,国家能源局开展了煤炭增产增供工作,成效如何?下一步还有什么工作安排?
国家能源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稳定供应的决策部署,以保证今冬明春煤炭供应为目标,以煤炭增产为导向,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产煤省区细化措施,全力以赴做好煤炭增产保供,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通过采取释放先进产能、现场督导、消除限产措施、压紧压实责任、强化产量调度等措施,煤炭产量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增长。国庆节期间,全国煤矿坚持正常生产。10月1日-28日调度日均产量1120万吨,比9月份日均增加80万吨,近日日均产量1140万吨左右。从重点产煤地区看,晋陕蒙日均煤炭产量超过830万吨,占全国煤炭产量的75%,对产量增长的贡献率达100%左右,充分发挥了大省大矿的作用。
冬春两季是能源消费高峰,煤炭需求还将在目前较高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继续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保供的决策部署,统筹增产保供和安全环保,紧盯煤炭生产,积极协调稳产增产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加煤炭生产能力,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确保能源安全保供,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一是紧抓煤炭增产增供。加强分类指导和政策协同,及时跟踪了解已出台政策落地落实情况,对不适应的实时作出调整。重点保证产煤大省和安全有保障的大矿满产稳产,帮助产能利用率较低、仍有增产潜力的省区解决好实际困难,进一步提高产能利用率,推动全国煤炭产量稳定在较高水平,实现安全增产增供。二是优化煤炭供应。密切关注迎峰度冬煤炭供需态势,总体上做到紧而有序、形势可控。突出抓好东北等重点地区煤炭保供,在资源、运力上予以优先安排并紧盯落实,坚决保障好民生用煤需求。三是做好通盘统筹考虑。按照充分发挥煤炭主体能源作用的原则实施好煤炭“十四五”规划,坚持系统观念,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上大压小、增优汰劣”,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绿色生产素质,把煤炭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落到实处。
三、近年来,国家能源局在储气能力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
2021年以来,国家能源局大力推动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提高供气保障能力。
今年采暖季可建成投产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潜江—郴州段)、西气东输西段增压工程、辽河储气库外输管道增压工程。
同时,国家能源局以“应开尽开”“应储尽储”为工作主线,全力抓好储气能力建设,今年地下储气库注气计划可在采暖季前提前超额完成,为冬季天然气调峰保供奠定坚实基础;此外,国家能源局全力抓好项目开工建设,列入年度计划的新建扩建储气项目实现“应开尽开”,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储气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十四五”和中长期储气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