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消费侧改革的任务路径
深入贯彻节能优先战略
坚持节约优先,大力推进节能提效,减少能源浪费,严控化石能源消费增长。一是积极落实能源和碳排放“双控”制度,加强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节能审查和能耗控制目标衔接,严格控制能耗和碳排放强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二是积极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开展能效对标达标和能效“领跑者”行动,全面提升能效标准,大力推广节能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效产品设备应用,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升级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低效设备,着力提升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新基建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能效水平。三是实施节约用能全民行动,在全社会倡导节约用能,增强全民节能意识,引导形成简约适度的生活方式,抑制不合理用能需求。
积极增强能源消费弹性
提高用能负荷弹性,推动能源供需互动和灵活调节,有效降低能源供需紧张时段消费需求,实现能源供需平衡、保障能源供应安全。一是深入挖掘各类用户需求侧资源,引导消费者根据电力供需季节、时段特征和供需紧张状况主动改变自身用电习惯,优化用电模式,有效降低供电紧张时段用电需求。二是引导电价敏感型高载能负荷改善生产工艺和流程,扩大可中断负荷、可控负荷规模。三是积极推动电力需求响应,引导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布式发电等用户侧可调节资源,以及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综合能源服务商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系统运行调节,发挥需求侧资源削峰填谷、促进电力供需平衡和适应新能源电力运行的作用。四是完善天然气利用政策,适当控制发展冬季用气高峰季节的采暖等刚性用气用户,促进天然气利用更多倾向于可中断用气领域,提高天然气消费弹性,确保民生用气。
加快推动能源消费智能化升级
推动智慧用能体系建设,为终端能源使用者提供能效诊断、需求响应、多能互补、能源交易等多种服务,促进能源使用效率提高和可再生能源消纳,提高能源供应可靠性。一是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应用,推进终端用能领域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的智能化改造升级。二是开展能效管理、负荷智能调控等智慧能源系统技术应用示范,推动源网荷储互动、多能协同互补及用能需求实现智能调控,提高终端用户能效精准管控、可再生能源消纳、电力需求响应等能力。
有序提升绿色能源自主供应能力
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推动用户有序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提高用户自发自用水平,增强能源保供能力。在工业领域,推动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利用自有场所开发利用清洁低碳能源,建设分布式清洁能源和智慧能源系统,充分利用余热余压余气等资源,开展清洁能源替代。在建筑领域,完善可再生能源应用标准,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支持利用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供能系统,加快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在交通领域,完善充换电、加氢、加气(LNG)站点布局及服务设施,鼓励在铁路沿线、高速公路服务站等建设新能源设施,积极推进大容量电气化公共交通和电动、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交通工具应用及示范。
推动能源消费侧改革的思考建议
为有效推动能源消费侧改革,需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处理好能源消费控制与碳排放控制的关系、建立供需双向互动的市场机制,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推动能源消费转型升级,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强化能源消费侧改革的顶层设计
在传统能源系统中,一般采用“供随需动”的规划和运行方式,需求侧管理常作为备用手段,在能源供需平衡较为困难时采用。然而随着能源供应不确定性增强、短时供需偏紧逐步常态化,则要求能源消费侧在保障电力安全和推动绿色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且在节能、灵活、智能、可替代等方面面临更高要求。为更好地推动能源消费侧改革,需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统筹能源供给侧和消费侧改革,在能源发展战略和规划中强化能源消费侧改革的重要意义和重点任务。推动电力需求管理、节能减排等能源消费侧改革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指导各地出台完善能源消费侧改革的相关政策文件,充分发挥政府引领作用,推动能源消费侧改革走深走实。
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
自能耗“双控”实行以来,我国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节约用能意识深入人心。然而,“十四五”初期,个别地区出现因能耗、环保等约束限产、限电的情况,暴露出能耗“双控”政策与经济发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存在不衔接的问题。为进一步优化节能提效工作、减少能源安全供应压力,需持续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优化考核目标、方式和激励机制,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以控制化石能源消费为重点,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强化能耗强度管理,严管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完善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和协同,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实现能源消费从节约高效向绿色低碳转型。
建立需求侧主动参与的市场机制
当前能源供需出现时段性宽松与偏紧并存的新趋势,若保持大规模能源开发建设、保障最大用能需求,将导致能源供应设施利用率降低、供应成本攀升,可能造成全年能源供应能力过剩和资源浪费等问题,亟需建立需求侧主动参与、供需双向互动的能源平衡机制,激发用户灵活调节用能需求的积极性。
一是加快推动用户侧参与能源市场化交易。进一步破除虚拟电厂、车网互动(V2G)、分布式能源、储能电站等新模式新业态的市场准入壁垒,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健全用户侧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的电力市场机制,优化电力需求响应市场化交易机制,推动需求响应与现货市场联动。
二是优化用户侧分时电价机制。进一步健全分时电价机制,制定完善季节性、时段性尖峰电价,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广居民峰谷电价。根据电力供需形势,科学动态划定高峰、尖峰、平段、低谷、深谷等多个时段,合理拉大峰谷价差,推动分时电价与市场机制逐步接轨。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3年02期,作者:刘凡 李际单位: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