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源电力行业管理亟待进一步加强
当前我国推行的能源应急管理主要侧重于能源行业内部,集中于安全生产。国家和区域层面缺乏能源行业应对重大公共危机事件的安全应急管理制度与办法。电力(电网)供应区域分割情况明显,不利于重大公共危机期间的电力跨省调度与保障。西煤东送的整体格局不利于短期内保障电煤持续供应。此次疫情提示,国家层面应尽快建立国家级能源预测预警系统与平台,提升预测和调度能力,加强燃料库存管理,保障特殊时期能源供需平衡和市场稳定。
对于电力企业而言,一是要不折不扣贯彻中央关于抗击新冠疫情的各项部署要求,确保疫情期间电力稳定供应。同时,要深入研究落实国家发改委及各省区关于阶段性电价政策,精准稳妥地推进复工复产,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电力企业应继续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和行业走向,加强市场经营形势研判,提高市场预测的灵敏度;抢抓补欠,力争将疫情对生产经营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及时根据不可抗力条款调整基建相关安排,减少基建项目损失(注5)。
三是要更科学地把控煤炭采购策略,制定重大公共危机期间的煤炭库存管理办法,在降低火电缺煤、电力供应紧缺风险的同时,维持合理库存(注6)。
四是清洁能源发电受原料、人力波动影响小,发电优先级别高,受疫情等重大公共危机事件影响更小,因此传统火力发电企业应进一步丰富电源资产结构,提升弹性水平和承压能力。
五是通过此次疫情,分布式能源系统对企业单位个体应对重大公共危机事件的优势作用更加凸显,电力企业应趁此东风,积极布局补充小微综合能源项目,继续向高品质综合能源供应商转型。
注1:野村证券估计3月中旬,广义和侠义复工指数将分别升至81.3%和72%。大摩复工指数显示可能到4月初企业复工才能恢复正常。
注2:经合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2020.3,〈OECD Economic Outlook,Interim Report March 2020: Coronavirus: the World Economy at Risk〉
注3:“六大发电集团日均耗煤量”常被用于跟踪工业生产情况,但该数据来源为浙电、上电、粤电、国电、大唐和华能六大集团旗下沿海电厂,因此实际为沿海电厂发电耗煤量。
注4:来源: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 2020.02,〈Coronavirus Impact on China〉
注5: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明确:因疫情防控不能履行合同属不可抗力。
注6:此次危机中,发电企业积极保障煤炭库存,叠加日耗煤量增速下降的影响,六大发电集团煤炭库存可用天数一直保持高位运行。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0年3期,作者供职于国家能源集团国华电力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