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交易品种和市场机制有效完善。从市场成效看,西北地区资源配置逐步由以计划为主向市场为主转变,38.3%的售电量不再通过计划方式安排,由市场主体通过双边协商和集中竞争等方式自主决定量价,其中煤炭、钢铁、建材、有色四大行业放开程度已达42.79%。创新推进并实现中长期交易品种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富余可再生能源跨区现货、区域内跨省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电量库(主控区置换等)等全范围覆盖。研究构建适应新能源高占比、直流大送端市场特征的完整电力市场体系,研究灵活调节容量市场建设,开展现货市场环境下容量市场建设必要性和方案研究。
西北地区电力市场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电力市场是关于利益协调机制的制度设计的总和,本身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市场设计包括交易产品设计、交易组织方式、市场定价及市场监管等不同方面。很多国家或地区在竞争性电力市场设计上不完全相同。电力市场设计不是纯粹的技术问题,没有统一的、标准的答案,最优方法与预期目标、市场结构等有很大关系。电力市场需要顶层设计,也要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区域差异,关键是市场中的不同环节要相互协调、一致,应考虑系统的博弈性、动态性。
当前,西北地区电力市场建设也面临一些问题。
一是市场建设统筹协调不够充分。西北地区省域中长期电力市场已经建立,需要逐步规范运作,推进市场更加成熟、机制更加健全。但是,由于新能源高占比和区域统筹所带来的省间市场与省内市场衔接问题也比较突出。各省在交易组织、交易结算等方面设计思路、市场模式、交易品种差异较大,大部分缺少对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容量等不同市场形态的统筹规划。最为突出的是,在西北地区,以省域为市场范围开展现货市场设计,价格机制上节点边际电价、分区边际电价、系统边际电价等并存,为后期市场融合增加了成本,也可能对新能源利用水平提升带来潜在风险。
二是计划与市场“双轨制”不平衡问题始终存在。一方面,发用电计划放开比例不匹配,计划电量与市场电量并存且缺乏有效的衔接机制。计划电量的分配、执行方式,扭曲了市场价格信号,直接影响市场电量在交易、结算及偏差考核等环节的规则设计。另一方面,部分省份政府将市场简单等同于“降电价”,政府干预市场如划定交易规模、指定电价、开展专场交易的情况较为普遍。同时,省间中长期交易主要以网对网方式开展,但是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参与省间市场意愿强烈,目前仅存在少量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的省间直接交易。受限于局部利益,部分地区在省间电力直接交易中设置限制门槛,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市场融合。最后,新能源全网统一调度带来的功率平衡和电力平衡问题突出,传统的电量平衡方式已不能满足电力市场建设要求。同时,一些地方政府过多介入、甚至直接干预电力系统运行。
三是市场开放性、包容性不足。当前电力市场设计仍以传统能源、电力用户为主,缺少灵活的交易和价格机制。在发电侧,未能充分考虑不同电源的特点,供热机组、电压支撑机组等必开机组参与市场的方式有待进一步探索,新能源保障性收购政策与市场存在一定矛盾,市场促进新能源消纳的作用发挥不充分,适应新能源随机消纳特性的替代、补偿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在需求侧,用电负荷的灵活性未能得到充分激发和释放,峰谷差日渐增大,系统运行的风险和成本更大。同时,分布式能源、增量配网、微网、储能、电动汽车等新兴市场主体快速增长,如何将这些资源与电力市场进行整合缺乏相关政策机制。
四是电力市场建设多目标冲突较为突出。传统电力系统中,电源主要以出力可控的火电机组、水电机组为主,这些电源都具有较强的负荷跟踪能力和调节性能。随着大规模风、光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分布式电源的不断发展,电源结构中调节能力不足、出力具有较强不确定性的电源占比明显增加;同时伴随第三产业和居民用电比重(电采暖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提升,负荷特性不断恶化,系统峰谷差持续拉大,负荷率不断下降,也极大增加了电力系统的不确定性。电源、负荷持续增加的不确定性,需要充足的系统调节灵活性,这成为现代电力系统的主要挑战。
虽然新能源发电成本将降低并逐步实现平价,但为了接纳更大规模的新能源装机,电网侧、需求侧、常规电源侧等灵活性资源供给的投资将增加,带来全系统、全社会成本显著上升,需要向消费侧疏导,这与国家降低电价、助力一般工商业发展的目标存在冲突。
当前,西北地区省间电力市场建设和电力交易运营面临若干复杂形势。
一是利益协调更加复杂。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电力市场领域进入深水区、无人区,加之西北地区试点中央企业煤电资源整合,计划与市场、政府与市场、常规电源与新能源各种利益关系和复杂矛盾有所显现,利益格局和利益协调形势更加复杂。技术方面,直流交易计划刚性、省间联络线计划刚性与新能源资源的高流动性之间的矛盾,市场成员的传统电量交易思维方式与现货市场电力交易之间的矛盾,以及与弱平衡的省域市场范围与新能源大范围功率平衡之间的矛盾等将越来越突出。
二是统一电力市场格局加速形成。国家电网已形成大系统、大电网、大市场的统一资源配置格局,西北地区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中的作用日益重要。随着国家能源清洁转型的加快推进,新能源占比也将进一步提升。电网结构和市场格局的变化,对跨区交易的整体性、系统性、全局性,以及跨区市场、跨省市场的协同性、耦合性提出更高要求。跨区省间市场以落实国家计划、政府间协议为主,更多体现政策性、合同性要求,而区域内省间兼顾资源配置和电力平衡,跨区省间交易与跨省交易在输电通道、电力电量等强耦合和灵活调度运行,才能更好支撑跨区省间合同刚性执行。
三是构建完整电力市场体系日益迫切。中国电力改革与市场化建设逐步进入深水区,面临着多方面目标难以协调、不同阶段的改革目标不一致、电力市场设计缺乏整体性与系统性等问题。随着“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实施,西北地区外送容量高占比、新能源高占比的电力系统特征,以及新能源随机性波动性的运行特性所引致的高流动性、充裕性与稀缺性并存的市场特性也十分突出。在西北地区,以省间市场与省域市场两级运作起步的统一市场建设路径,需要通过完整的电力市场体系实现两级强耦合运作。
四是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战略加快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共建“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新的区域发展战略,并提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问题。“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对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的体制和机制提出更高要求。统筹协调五省(区)电力资源优势转化,以市场主体多元、市场范围扩大、市场衔接和融合等促进形成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要求相适应,具有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特征的电力市场,才能更好支撑国家能源转型,有力支撑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
推进西北地区省间电力市场建设的思考
一是做好现行市场架构下省间市场与省内市场的衔接。市场范围不断扩大,充分发挥地区间能源资源与负荷差异互补优势,提高新能源消纳水平。为更好地促进新能源发展、增加能源供应多样性、保障能源安全,世界很多国家跨区跨国大范围资源配置需求更加突出,电力市场交易范围持续扩大。欧盟已陆续实现多国、多区域市场的联合交易,基于统一市场核心规则、实现联合出清的市场机制正在逐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