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主要考虑在保障项目合理收益水平的前提下,更多的鼓励通过市场化的方式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例如通过参与现货市场保障清洁能源优先出清和消纳,本质上也是为了保障可再生能源的有效利用和项目的合理收益,与保障性收购政策的目的是一致的。”上述专家说。
加拿大安大略省独立电力系统运营公司高级经济师何爱民对上述观点表示认同:“在国外,'保障性收购'是可再生能源发展早期通用的政策,现在已基本放弃了。目前国外比较流行的是竞争性投标,由投标价较低的公司中标,引入竞争性投标的优点是可以降低可再生能源的收购价。”
另一位长期研究电改的业内人士表示:“两者量上不矛盾,价格分化了,靠近负荷且高峰时段出力,可再生能源收入大幅提高,反之下降。今年是'十四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设计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发电容量成本回收机制,对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