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运营模式
充电设施网络将融合传统电网运营、互联网模式、toB/toC模式于一体,形成充电桩+商品零售+服务消费、充电APP+云服务+远程智能管理、整车厂商+设备制造商+运营商+用户三种商业模式,我国主要采用“整车厂商+设备制造商+运营商+用户”的模式进行经营,更趋于完整链条,整合资源较多,难度较大,服务更全面。
随着充电容量越来越高、车辆越来越多,层级网络结构能满足不同层面客户需求,层级结构也与供电网络本身有关。一级充换电站可设置在交通枢纽、高速公路、公共设施、城市干道,提供乘用车应急充电、公交出租服务、车辆维护服务服务;二级直流充电桩(群)建设于公共设施、公共停车场、城市干道处,提供乘用车中快速充电与其他增值服务;三级交流充电桩(群)集中在自由停车场位、集体用户、住宅小区,可实现乘用车常规充电与增值服务。
根据中国充电联盟的数据,充电桩设施全国保有总量处于持续攀升中,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广东福建、华东地区沿海省份,北京、上海等直辖市。全国性规模化运营已显头部集中效应,特来电、星星充电、国家电网充电桩保有量约占全国保有量的69%。对整车企业来说,随车建桩已是“整车标配”。
基于新基建政策方向的投资逻辑
综上可知,充电桩产业当前处在大规模建设阶段,符合国家新一轮“新基建”战略引导方向。充电技术交流慢充与直流快充共存,产品竞争与技术演进方向明确,对供电安全性与稳定性的要求始终不变。公用与私人场景使用充电桩呈现明显区分的模式。
从投资的角度,可重点关注拥有自我造血与渠道整合协同核心能力的企业。
具备一定的充电桩生产设计能力是其在行业内具备较强竞争力的基础,目前充电设备的制造销售在行业内可以普遍达到30%的毛利率,相较单纯的运营公司,充电设备制造公司不仅仅提供最核心的产品,而且具备更清晰的商业模式与更高的毛利率,同时在下一代充电技术发展领域占有先机。因此对于充电领域的投资标的,其是否具备合格的高质量充电设备研发生产能力是一个需要重点考察的方面。
充电企业的运营需要充分结合行业内各个关联要素并与之建立有效连接,才可现实地降低运营风险,提升企业核心价值。与充电企业直接建立连接的包括政府、电网、地产、基础建设、主机厂等,其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必须满足各直接关联方的需求,并以满足需求带来营收。同时在第一关联方以外仍有需紧密联系的第二层利益共同体,一定程度的穿透性考察也是必须的。
联网运营能力是充电运营企业的重要能力,目前充电运营企业总体经营状况为盈亏平衡,并非盈利重点领域,但是运营又是相关企业在充电领域所必须涉及的环节,如果没有运营能力,下游被其它客户完全把控,自身的行业话语权会被迅速剥夺,而没有硬件系统供应能力,又难以有足够的利润支撑早期运营的亏损,因此对于充电类企业而言,投资视野应锁定在即生产,又运营的企业,即有强大的行业话语权,又有稳健的盈利能力。
本文节选自一汽资本研究中心《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产业投资路线图》研究报告,如需获取报告全文PPT,可关注“第一汽车投研”微信公众号+转发本文,截图发至微信号 “chenchener”。
作者介绍:
■ 梁一功 一汽股权投资公司 投资部主管
德国亚琛工业大学硕士,电力电子专业
先后就职于奥迪、PNP
参与中国充电标准制定
关注功率半导体与电力电子技术在汽车领域的应用、发展与投资机会
■ 冀晓楠 一汽资本研究中心 信息与感知首席研究员
德国莱布尼茨汉诺威大学硕士,信息与信号处理专业
曾就职航空工业西安飞行自动控制研究所
关注电子信息技术在汽车领域的应用、发展与投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