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时,中国要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必然要在电力体系中发展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这就需要控制煤电的装机规模,并随着可再生能源、电网、储能技术的发展而逐步在电力行业中淘汰煤电。当下,中国以煤电为主的电力系统灵活性调节能力严重不足,无法适应未来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逐年上升的趋势,限制了可再生能源的出力。从中长期来看,由于煤电的灵活性在技术、成本投入和环境影响等方面存在局限性,继续增加煤电装机将会使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和调节能力进一步恶化,不利于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也不利于中国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减排目标。
煤电产业应为中长期的能源低碳转型需求做出调整
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和调节能力并非只有煤电灵活性改造一条出路。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应该在系统规划层面,协调优化“源-网-荷-储”各类型灵活性资源,充分挖掘现有灵活性资源的潜力,包括增加储能设施、提高现有输电通道的利用率,并通过电价引导电力需求侧的负荷特性,实现更好的用户侧灵活性调节和“削峰填谷”效果,有效支撑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促进“源-网-荷-储”深度互动,保障能源生产、传输、消费的高效可靠,提升电网运行水平,从而创建一个有利于中长期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高灵活性的电力系统。

“十四五”是决定2030年碳排放达峰和50%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时期。在未来五年,煤电产业应及时做出调整,严格控制新增煤电装机规模,充分发挥现有存量煤电机组的灵活性潜力。在对现有煤电机组进行必要的灵活性改造的同时,降低煤电在电力系统中的装机比例,为未来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的电力体系奠定基础,支持中国中长期的能源低碳转型进程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作者系绿色和平气候与能源项目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