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现货市场环境下,中长期交易必须进行曲线分解。为此,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自2016年底联合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以来,已多次强调“鼓励带电力曲线的中长期交易”。
同时,高可再生能源占比的新型电力系统也需要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紧密衔接。上述电力市场专家分析,中长期交易在电力市场中发挥着压舱石和稳定器的作用,但在反映可再生能源时空价值方面有所欠缺,而灵活、实时的现货市场价格信号能够促进和优化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及配置。
下一阶段“有为政府”的研究力度应加大
因此,在电力现货试点地区,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同时,健全中长期市场价格发现机制、完善带电力曲线的交易机制就尤为重要。业内人士指出,这就需要建立中长期市场调整机制,围绕现货市场设计和调整中长期市场,并丰富中长期交易品种和方式,推进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更好地衔接;而在中长期交易体系尚未健全、只签订不带电力曲线的地区,可采用典型用电曲线结合新能源预测确定中长期曲线的方法。
近年来,我国多个地区开展了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衔接的探索。例如,甘肃、福建中长期交易合约电量均分解到日曲线;江西2022年10月也首次实现D-3日(现货市场出清计划执行日“D日”的前三天)24时段交易模拟结算,推动了中长期交易进一步向更短周期、更细时段转变,促进中长期与现货衔接。
记者同时从业内专家处了解到,要建设好电力市场,必须兼顾“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谢敬东认为,多年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有效市场’上,但对于如何建立‘有为政府’的研究有限,导致政府在从计划向市场转变的过程中难以适应。
“随着计划电价的逐步淡出,以计划电价为参照的电力市场价格合理性的标准变得模糊甚至失真,电力市场亟需形成新的价格合理性评价标准,并据此建立市场价格的宏观调控手段,保障市场运营在合理的价格空间内。”谢敬东指出,下一阶段,应加大对电力市场“有为政府”的研究力度,为政府提供更好的市场管理工具,加强电力市场治理体系建设。
对于“计划+市场”的双轨制导致现货市场产生大量不平衡资金,并造成现货电价不能向用户传导的问题,另有电力市场从业人士建议,应按国家规定放开用户准入,进入中长期市场的电力用户要同时全部进入现货市场。
来源:中国能源报 记者 杨晓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