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运行方面,方案提出了智能控制、智能运维、智能决策等3项专项指标。智能控制指标着重要求煤电机组在频繁执行深度调峰、快速变负荷等特殊工况下,需强化负荷调节自动化性能,提升运行精准性和安全性,同步降低人工干预次数;智能运维指标着重强调提升机组运行智能化水平,强化运行安全监测、风险预警防控、全寿期寿命管理等能力;智能决策指标着重强调采用智能化手段,提升机组在市场化运行中的科学决策能力。
三、方案合理把控煤电升级进程
新一代煤电升级将成为今后我国煤电转型发展的核心战略,但推进时序需统筹考量系统需求、技术成熟度、成本效益、项目条件和企业经营状况等多维度因素。针对地区之间、存量与增量之间的差异性,方案合理把控了新一代煤电升级节奏。
方案明确各省因地制宜制定煤电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自主把握本地区煤电转型升级节奏,赋予地方充分决策自主权。鉴于各省“三改联动”的实施成效存在差异,电力供需格局、机组实际状况及企业盈利水平等差异明显,方案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实施精准施策,科学规划本地区现役机组改造、新建机组建设和示范工程推进的时序、范围与目标,构建新一代煤电示范项目储备库并滚动更新。为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国家能源局将组织对各省方案进行评估把关,指导煤电转型升级工作有序推进。
方案对三类机组实施分类施策:现役机组改造受既有主机装备、辅机设备性能及工艺路线制约,技改空间及性能提升潜力存在局限性,方案采取鼓励性政策导向,不作强制性要求;新建机组依托成熟技术积累,具备通过技术迭代实现性能向上突破的可行性,方案鼓励达到新的指标要求;示范机组以超前探索为目标,需体现技术先进性和行业引领价值,方案明确要求应达到更加领先的示范性技术指标。
四、方案系统汇聚煤电产业动能
新一代煤电技术是对煤电产业的重大升级,需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生态支撑,并在标准体系构建、系统性政策支持等方面统筹布局。
方案强调了发电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需积极主动推进现役机组改造升级、新建机组性能提升与新一代煤电工程示范,以工程载体驱动基础理论创新与核心装备攻关。装备制造企业需锚定新一代煤电发展需求,强化重大核心技术和装备攻关,定向突破技术瓶颈,夯实新一代煤电装备供应基础。高校及科研机构需加强新一代煤电技术基础性研究,深化深度调峰能力提升、低碳化改造建设技术研究,集中攻关一批具有产业化潜力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
方案提出了系统性的政策保障体系。通过“两新”、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对煤电转型升级提供资金支持;加强新一代煤电规划建设支持力度,在国家煤电总量控制框架内对新一代煤电示范工程所需建设规模予以优先安排;支持现役机组改造、新建机组和示范机组与新能源实施联营,鼓励联营新能源项目优先并网;鼓励完善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和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政策组合全面实施后,预期将有力提升煤电行业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价值体现,为推动新一代煤电转型升级注入持久动力。(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党委常委、副院长 姜士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