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把生产力标准贯穿和落实到电力市场建设全过程。把是否增强电力企业竞争力、是否增强电力行业活力,是否提升整体运行效率、是否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释放红利,作为电力市场建设成败、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用市场化办法来解决电力发展存在的问题,用发展导向倒逼电力市场建设和电力体制改革,把电力市场建设与电力产业发展有机融合起来。电力市场交易规则的制定与实施应充分体现生产力标准,具有一定的包容性、前瞻性和引领性,以确保电力市场运行的稳定性、连续性,交易方案可根据市场交易情况适时修订,在交易规则的指导约束下实施。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工作方法。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防止和反对电力市场建设“教科书法”。我国各省经济发展、资源分布不平衡,各省电源结构、网架结构、经济总量等情况差异很大,东西部省区的经济结构和能源分布之间、用电需求和发电装机之间、用电负荷季节特性和一次能源供应自然特性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电力市场建设中面临的环境、需要解决的重点和突出问题不同,电力市场建设模式选择也不尽相同,必须从省情、网情出发,因地制宜,因地施策,在守住底线的前提下,给予各地一定的灵活性,不搞“一刀切”,上下一样粗,允许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先行先试,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不同的具体实施办法,有些改革事项不需要中央统筹和协调一致、地方遵照国家政策与基本规则能落实解决的,如现货市场试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等,不要层层报批,实行备案制,把改革试点的决策权下放给地方,由地方因地制宜自主推进。
三是处理好动与静、长与短、稳与进的关系。充分考虑电力市场建设的阶段性、行业性特征,如从纵向看,电力体制改革易改的已改的差不多,越往后改革难度越大;从横向看,电力系统自身有技术性、安全性和敏感性的更高要求;从竖向看,电力与经济社会、生产生活、发展生态密切相关,电力市场建设是在多种约束条件下实现多重目标的环境中推进的,因此,对电力市场建设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要保持清醒、理性的认识,不能幻想“毕其功于一役”,既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定力和耐心,又有“功成必定有我”的大志和雄心,敏于捕捉不同时期的机遇、风险和挑战,按照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方式,确定和落实不同时期的阶段性重点,不断完善、优化改革步骤和举措,有机衔接好长远目标与阶段性任务。
四是坚持讲“条件论”,但不唯“条件论”。当前电力体制改革仍处新旧体制转型期,电力市场建设应充分考虑新旧问题相互交织、新旧矛盾相互影响的特点,注意中长期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现货市场等不同品种市场建设的内在逻辑关系,既不能不顾条件仓促行事造成市场建设失衡、市场运行混乱,也不能一味只等条件到来被动推进市场建设,正确的方法是,头要冷、心要热,调要准、步要稳,手要敏、拳要狠,条件具备的,要抢抓时机加快推进;条件基本具备的,不等不靠,要边推进边完善条件;条件不具备的,要积极创造条件择机推进。循序不是无序,渐进不是冒进也不是不进;积极不等于急进激进,稳妥不等于慢步退步。对当前电力市场建设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理性分析、分类施策,比如对用户参与现货市场问题,既不能把用户参与的诉求拒之门外,又不能不顾条件简单地全部放开准入,也不能以技术手段不具备、用户带负荷曲线参与的意识不强为理由久拖不决不做,要把问题当改革的导向而不能当不改革的理由,先选择一小部分条件较好的用户参与,逐步扩大覆盖面,达到星火燎原的效应,不断把电力市场的规模做大、主体做多、品种做全、方式做活、机制做畅、服务做优、监管做严、效果做实。
坚持群众观点
既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又反对冒动、主观唯心主义
实践出真知,群众出智慧,基层出经验。改革千难万难,问计于民就不难。用群众观点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就是要坚持发挥能源监管机构在规则制定和监管中的主导作用,地方能源部门在方案制定和运行中的主要作用,电力市场主体在电力市场建设和推进中的主力作用,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和各方专家学者在电力市场研究、咨询和评估中的主动作用,形成电力市场建设“大合唱”。
一要广开门路、广纳谏言,“开门”搞市场建设。电力市场建设的焦点、难点在于利益格局的调整,利益调整必然会引起市场主体、社会各方的不同看法和诉求。就市场主体而言,发电企业担心过度降价,电网企业担心利益损失;用户担心交易结算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就社会各方而言,地方政府更多关注的是解决重点用户供用电问题,以扶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用户更多关注的是多争取电价降价空间,发电企业更多关注的是通过多发电量降低边际成本,电网企业更多关注的是不能影响电网垄断地位和经济利益,各方面的摩擦在所难免。因此,要始终坚持电力市场主体是电力市场建设的参与者、受益者,始终坚持电力市场建设为了市场主体,依靠市场主体、受益于市场主体,始终坚持广大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调度机构、售电公司、用户和交易机构、调度机构,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成员,开门搞市场建设,广纳谏言,以平等协商、相互探讨的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吸收市场主体各方的合理建议,依靠市场主体的力量和智慧,增强电力市场建设规则和方案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以避免走弯路、翻烧饼。
二要注重程序合规、机制民主,做到决策科学化合理化。电力市场建设前期阶段,注重理论和政策储备,发挥高等院校、专家的力量,开展课题研究,理清市场建设重大的理论问题、政策问题、思路方向问题和实际问题,为各方形成共识提供依据;电力市场规则和方案制定阶段,注重发挥能源监管派驻机构在规则制定的主导作用和地方能源管理部门在方案制定的牵头作用,遇到问题比较集中、工作难以开展的情况要进行调查研究,多听市场主体是怎么想的,多问专家学者是怎么看的,从中寻找答案、获取对策;电力市场规则和方案形成阶段,注重条条指导与依靠块块结合,注重发挥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政府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增进各方理解和接受,最大程度寻找公约数,寻求同心圆。
三要尊重首创精神、首创做法,保护好基层积极性、创造性。进行中国特色电力市场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开创性事业,既要遵循规律,又要打破条条框框;既要站在前人肩膀,又要勇于突破。要营造有利于电力市场建设的宽松环境和良好氛围,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保护好基层改革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基层用“破茧”、“第一个吃螃蟹”的勇气和胆略,在电力市场建设开辟“试验田”,多做首创工作、多出首创经验,不断探索出电力市场建设新路。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0年04期,作者单位:福建能源监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