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来源:取自中咨公司对相关项目的核准评估报告。
从上表7个大型水电站单位千瓦装机投资情况来看,基本趋势是逐年攀升,近15年时间增长了1倍,同为年调节水库电站的两河口较龙滩增长了3.76倍。白鹤滩水电站站址资源条件好,流量、库容、装机规模远大于两河口水电站,故单位千瓦装机投资相对较低。
水电站建设投资包含两部分:一是工程本身造价,二是外部成本。
工程本身方面,主流观点认为我国水电愈往河流上游和藏区开发,施工条件越来越差,建造技术难度越来越大,建设成本增加理所当然。但随着西部大开发和脱贫致富战略的实施,这些地区的交通、供能等基础设施得到了持续改善,日新月异进步的工程建设技术也能够极大降低建造成本。因此,我国水电工程本身造价的不断攀升不能完全归因于施工条件和技术难度,负担的社会成本较重、资源浪费严重和建设运行管理体制不合理等是重要影响因素。外部成本主要是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征地移民搬迁。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我国增强了水电站建设及运行中的环保措施,包括对珍稀植物移栽、集鱼过坝设施、鱼类增殖站、河道景观修复、下泄生态流量等,但环保成本基本能控制在总投资的5%以内;建设征地移民搬迁总体标准不断提高,但各电站差异比较大,存在着地方政府部门打着改善基础设施、解决移民就业、扶贫攻坚的口号“吃大户”的现象,反映了建设征地移民搬迁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程规范建设不到位、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
2.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水电站弃水现象主要发生在四川和云南两省,占全国的95%以上,从2011年至2016年越发严重。自《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以来,弃水现象有所好转,2018年云南弃水同比减少约40%,但四川依然严峻,大渡河弃水率高达50%【1】。
送出受阻是四川和云南两省发生弃水的主要原因,归根于我国西电东送战略实施受阻,典型反映在“点对网”和“网对网”送电方式之争。
“西电东送”工程自2000年正式启动以来已近三十年,该工程分为北、中、南三线,其中的中线和南线主送四川、云南、贵州和广西的水电,西藏水电在西电东送中的定位为以上4省区的接续基地。已投运的向家坝至上海、溪洛渡至浙西和广东、锦屏至苏南等几条通道采取的是将向家坝、溪洛渡和锦屏等大型水电站骨干电源点发电直送消纳端电网,即“点对网”的模式。近年随着云南和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需求的不断提升,部分地区提出了外送水电先上本省省网,再统筹外送的“网对网”的模式。但水电开发企业认为“网对网”的模式严重干预电力市场自由交易。送电方式之争导致外送通道建设严重落后,正在和将逐步投产的乌东德水电站、白鹤滩水电站、金沙江上游电站、雅砻江中游电站等电源点即将面临着投产就弃水的风险。
“点对网”与“网对网”两种方式在电网物理连接上基本相同,主要差异是电价结算模式和调度方式的不同。两种方式之争的本质是发电企业和地方政府主动权和利益分配的争夺,反映了简政放权背景下西电东送战略的实施缺乏连贯性和严肃性,亟待相关管理规程规范的建立。
3.开发权争夺无序竞争
我国大中型水电站的开发经营主要集中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简称三峡集团)、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这六大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公司。随着水电开发资源的减少,这六大公司均面临着后续储备开发资源不足的问题,对剩余水电资源开发权的竞争日益激烈,三峡集团、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现已在西藏水电开发权上竞争激烈。开发权的争夺一方面导致水电开发企业难以共同发声,存在的问题日积月累难以解决;另一方面无序竞争导致开发成本急剧增加,无偿承担的不合理的外部社会成本越来越多,当前在建的某水电站就存在向电站所在两省各拨付数以10亿计捐赠的情况。
4.建设运行管理体制不合理
我国的水电建设体制改革始于1984年鲁布革水电站工程引水隧洞国际招标。此后基本所有的水电项目都采用业主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和招标承包制【6】。水电开发企业基本上采用市场化手段进行项目管理,但在设计、技术审查、施工、验收、运行监管等环节却存在着严重的体制改革不充分、市场机制建设不到位的现象。
(1)设计环节
我国区域性水电设计单位共有9家,基本承包了我国所有已在建和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大中型水电项目的设计工作,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华东、西北、中南、成都、贵阳和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7家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企业;另外两家为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和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水利部,参与水电项目数量有限,以水利项目设计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