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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的机制及政策研究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3-12-13 | 15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二是优化市场机制,适应新能源的特性。新能源发电受天气变化影响显著,其波动性、随机性、间歇性等特点决定了新能源在年度、月度交易中签订带曲线的中长期合同难度较大,但在现货市场中新能源需要对中长期合约进行曲线分解,形成中长期与现货市场之间的有效衔接。建议研究建立适应新能源参与的多时间尺度的电力市场、缩短交易周期,便于新能源企业在交割日到来之前协商调整,降低市场风险。

  三是发挥市场价格信号作用,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国外现货市场主要开展日前、日内、实时的电能量交易和备用、调频等辅助服务交易,现货市场所产生的价格信号可以为资源优化配置、规划投资、中长期电力交易、电力金融市场提供一个有效的量化参考依据。新能源发电实现优先调度,引导发电主动调峰,优化统筹全网调节资源,有效促进新能源电力消纳。充分利用灵活调节资源,引导常规电源参与调峰,例如丹麦的风电与挪威水电配合调度,北欧地区热电联产机组参与系统电力供需平衡的调节,以应对风电的波动性。

  四是建立可调节性电源投资保障机制,保障系统充裕度。通过合理的投资保障机制,与市场平衡获取合理收益,增强相关方投资信心,调动灵活调节性资源(特别是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投资积极性,并通过运行阶段规则设计充分调动灵活性调节资源的潜力,保障电力系统长期安全可靠运行。

  五是发挥区域联网和多能互补的作用,保证系统可靠性。由于新能源具有随机性、波动性和反调峰的特点,国外普遍在更大区域和市场范围内进行交易,与其他类型电源相互配合。以北欧电力市场为例,北欧四国的电源结构具有一定的互补性,使得跨国电量交易非常频繁,丹麦、挪威和瑞典之间交易了大量的清洁能源电力。当丹麦的风电发电量超出其用电所需,多余的电力就输送到挪威和瑞典,以帮助这两个国家节省用以发电的水资源。我国可借鉴跨区跨国电力交易机制,根据不同省份的电力供需形势,优化电力资源配置,配合我国的“沙戈荒”大基地项目建设进程,促进基地电量消纳。

有关政策和市场机制建议

  为稳妥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需要从政策和市场发力,保障新能源参与市场能够有明确的投资收益预期,保障新能源行业投资积极性,促进能源绿色转型,保障长期电力供应安全。政策和市场机制的设计应充分考虑新能源的特点,尽快建立和完善体现新能源绿色价值的政策体系,建立起环境成本的回收机制,优化完善考虑新能源特点的电力市场体制机制,以此为前提和基础,推动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同时,建立更加科学有效地体现灵活调节性资源价值的辅助服务市场,强化支撑新能源发展的技术手段,不断提高新能源在各类市场中的适应能力,改进新能源场站的涉网性能,提升功率预测准确率。

  完善体现新能源绿色价值的政策体系

  提倡和引导全社会消纳和消费绿色电力,建立强制配额制度,尽快完善绿电、绿证制度,理顺电力市场、绿证市场、碳市场底层逻辑关系,通过绿色环境价值政策的顶层设计,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同时,实现新能源的绿色价值,有效疏导新能源企业成本。

  建议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分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当前到2025年),建议采用“保障性消纳+市场交易”的模式,加快建设“配额制+绿证”政策体系,引导用户逐步参与绿色电力消费。

  第二阶段(2025年~2030年),建议全面实施“强制配额制+绿证”制度,以“强制配额制+绿证”制度作为新能源平等参与市场的前提条件,同时,尽快建立“电-碳-证”市场协同机制。

  第三阶段(2030年以后),新能源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形成“市场+绿证”的正常运转机制,全社会共同承担新能源消纳责任。

  为实现上述路径,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在过渡期采用“市场交易+溢价补贴”模式。在第一阶段考虑采用市场价基础上增加溢价补贴的方式,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建立更加有效的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分解机制,将消纳责任从各省、区、市细化分解至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

  二是尽快建立“强制配额制+绿证交易”制度。政府确定用户用电量中新能源配额比例,建立相应考核机制,用户通过购买新能源绿证完成配额责任;明确绿证是我国绿色电力消费的唯一凭证,统一将绿证数量作为绿电消费量的衡量标准,理顺绿证价格形成机制,统筹绿证和绿电交易体系,建立统筹绿证与消纳量的监测核算体系。

  三是同步探索“电-证-碳”机制衔接。理顺“电-证-碳”市场的关系,电力市场负责电力商品交易,绿证市场负责可再生能源的绿色电力属性,碳市场负责约束化石能源的温室气体排放;确保绿色环境权益的唯一性;加强各个市场平台间的数据交互,打通绿色电力证书与碳市场之间的流通环节,明确“电-证-碳”市场的相互关系,在绿证、绿电、CCER等交易机制并存的情况下,相关指标的签发、注销等信息应公开、可互相校核,避免环境权益的重复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