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风电平价项目空间广阔,政策促长效发展机制
(一)风电补贴即将完全退出,终迎来市场化的平价时代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风电行业从零开始,一步步成为了全球前列的风电大国,开发建设规模位居世界第一。风力发电从一个补贴行业成为一个成熟的可以参与市场化竞争的行业,离不开政策支持体系逐步完善,回顾过往政策,我们总结了我国风电的发展规划及政策主要经历了探索起步、规模发展、补贴扶持和退坡平价四个阶段。
1、探索起步阶段(1982-2003年)
我国从1982年开始提出了新能源技术的发展计划,政策不断尝试各种政策支持。
1982年,我国将新能源技术开发列入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首次将新能源纳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
1994年,为了鼓励发展风电,《风力发电场并网运行管理规定》,要求电网允许风电场就近上网,并收购其全部电量。
1995年,《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纲要(1996-2010)》强调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对我国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此后,《节能和新能源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九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发展计划》相继出台。
1996年,我国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通过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在电力发展一节中指出“积极发展风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
1998年,《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把可再生能源的太阳能发电和大型风电机组等列入鼓励发展的产业和产品。
1999年,《关于进一步促进风力发电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出要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优惠的基建贷款。
2000年,《2000-201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规划要点》提出了到201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能力达4300万吨标准煤,占我国当年能源消费总量的2%。
同年,《关于加快风力发电技术装备国产化的指导意见》鼓励外商在我国合资开发风力发电技术和装备,加快国产化进程。
2002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十五”规划》强调制订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税收优惠政策和发电上网的鼓励政策,并通过政策推动西部地区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市场开发和产业化建设,充分发挥西部地区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势。
2、规模发展阶段(2003-2009年)
随着初期示范项目的投运验证,及国内风电技术国产化水平的提升。从2003年开始,国内进一步推动规模化发展风电。在2003-2009年,通过特许权经营权招标的方式推进风电项目建设。期间不断出台各项政策支持风电发展,其中最重要的是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实行。
2003年,第一次全国风电建设前期工作会议对风能资源评价、大型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随后2003-2009年间,共开展了6期风电特许权项目招标,通过市场竞争确定风电上网电价,风电产业化发展开始起步。
2005年,《关于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规定风电设备国产化率要达到70%以上,不满足国产化率要求的风电场不允许建设。
2006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行,提出了总量目标、强制上网、分类上网电价、费用分摊、专项资金以及信贷和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政策要求,标志着我国以法律形式确认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模式。2009年1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又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
同年,《促进风电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提出将对风能资源详查、风电研发体系、检测认证体系和风电设备国产化给予政策支持。
2007年,《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的产业化发展,建立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体系,形成较完善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
同年,《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制定了各类可再生能源的上网电价政策,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差额部分,在全国省级及以上电网销售电量中分摊。
2008年,《可再生能源“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10年,全国风电装机达到1000万千瓦。
3、补贴扶持阶段(2009-2015年)
政策支持新能源发展伊始,经济激励就开始成为支持我国新能源建设的重要政策手段,为新能源的开发建设提供了各种政策补贴。从2009年开始,国家首次确定了风电标杆电价,继而固定了风电的补贴标准,并用核准计划进行风电建设规模的管理。为大规模发展风电项目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持。
2009年,《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首次确定了风电标杆电价,规定了四类风能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风电从特许权竞价模式变为了固定电价核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