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称绿色电力交易将在现有中长期交易框架下,设立独立的绿色电力交易品种。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市场主体,近期以风电和光伏发电为主,逐步扩大到水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交易优先安排完全市场化上网的绿色电力,进一步体现能源的绿色属性和价值。中电联数据显示,2021年省内绿色电力交易6.3亿千瓦时。
(五)电力现货试点第二批稳步推进,广东2022年将开启整年结算试运行
省内电力现货市场在第一批8个试点均已完成至少一个月以上连续结算试运行的基础上,甘肃、福建、浙江、四川、山西、广东陆续启动连续结算试运行;山东已经启动5次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自2022年1月1日起进入长周期连续结算试运行;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原则上自2022年1月1日起进入全年连续结算试运行。
第二批电力现货试点面世。2021年4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辽宁、上海、江苏、安徽、河南、湖北作为第二批现货试点。此外,上海、江苏、安徽现货市场建设应加强与长三角区域市场的统筹与协调;支持开展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试点,加快研究京津冀电力现货市场建设、长三角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具体方案。江苏能源监管办已于11月对《江苏省电力现货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展开研讨。
此外,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的新机制在广东省现货市场规则中显现。12月,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的电力市场体系,引入有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需求的市场化用户,通过售电公司与集中式风电、光伏和生物质等可再生发电企业开展交易。条件成熟时,研究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现货市场交易。
(六)持续推进售电侧改革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用以替代已经执行了5年的《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新版管理办法明确了售电公司注册条件、注册程序及相关权利与义务等内容,共计9章46条。其有三个亮点,一是注册条件和注册程序更有针对性,二是更加注重售电公司动态管理和风险管理,三是启动保底售电服务,衔接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批复了五批459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中国能源研究会配售电研究中心与华北电力大学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研究院联合发布的《2021年增量配电发展研究白皮书》显示,有292个试点完成配电网规划编制,300个试点确定业主,240个试点业主单位通过工商注册,224个试点公布股比。共计220个试点确定供电范围,其中第一批有85个,第二批有50个,第三批有53个,第四批有29个,第五批有3个。共计185个试点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七)新版“两个细则”的出台推动运营规则持续完善
全国6个区域电网和30个省级电网已启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实现各区域、省级辅助服务市场全面覆盖,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体系基本建立。2021年在应对电力紧张的过程中,电力辅助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国通过辅助服务市场挖掘调峰能力约9000万千瓦,增发清洁能源电量约800亿千瓦时。
2021年辅助服务市场建设速度加快,运营规则持续完善。国家能源局11月发布的《关于强化市场监管 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今冬明春电力供应保障的通知》,要求中长期保供应稳定、辅助服务保安全运行、应急调度保突发处置。激发需求侧等第三方响应能力,结合用户侧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建设,全面推动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调节负荷、新型储能、自备电厂、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5G基站、负荷聚合商等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国家能源局12月印发了新版“两个细则”,即《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对电力辅助服务主体、交易品种以及补偿与分摊机制做了补充深化。新增了囊括新能源等发电侧主体、新型储能、负荷侧并网主体等并网技术指导及管理要求,新增了转动惯量、爬坡、稳定切机、稳定切负荷等辅助服务品种,建立用户参与的分担共享机制。
跨区跨省电力辅助服务机制正在陆续出台。除了《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跨省跨区电力辅助服务机制外,《新型主体参与华中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规则(试行)》《川渝一体化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相继发布。国内首个调峰容量市场机制在华北电力调峰容量市场正式启动。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推进“十四五”发展的重要年份。国内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顶住经济下行压力。全国电力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先立后破,通盘谋划。预测电力消费增速放缓,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持续增长,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在“双碳”目标驱动下,提高能源供应稳定性和弹性,强化煤电支撑作用,发挥好煤炭、煤电在能源供应体系的基础和兜底保障作用,在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的基础上,持续推动电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本文所引用数据均来自权威部门资料。因统计口径不同等原因,部分数据存在相互出入问题,个别较去年版本做了修正,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对于不影响总体判断的数据,保留了原始引用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