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政策服务。省级层面设立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加大财政资金引导力度。壮大省级政府引导基金规模,分设各重点产业专享子基金。加快构建与现代化产业体系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担保补贴等政策,提高制造业贷款比重,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和产业保险。创新产业项目供地方式,优化园区调区扩区。加强企业用能用水保障,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环境容量、能耗指标需求。加强市场推广服务,扩大新能源汽车、文旅、健康等新型消费,继续办好计算机、通航、北斗等领域高端专业展会。完善重大产业布局,制定全省产业布局方案,突出特色错位、主配协同发展,促进市州和产业园区主导产业合理布局。
(三)优化发展环境。对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着力打造智能高效的政务环境,提高政务服务便捷度和满意度。建设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四)强化考核激励。建立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统计指标及其监测评价体系,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市州和省直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各市州各部门单位要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切实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