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国有企业功能界定和推进分类改革,是新时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逻辑起点和鲜明特征。近年来,国资央企在更加清晰的功能定位基础上探索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考核、分类监管,已经与市场经济更加深入融合。
为把握“三新”内涵、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使国有企业更好适应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提升国企改革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必须进一步深化分类改革,才能确保各项改革任务举措有的放矢、精准落地,才能实现在“设计图”“施工图”基础上的“精装修”。
“改革越深入、越具体,工作要求就越高。”4月28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在深化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专题推进会上表示,“各中央企业、各地要针对本企业、本地区在分类改革中的短板弱项,逐项整改、完善和加强,务求深化分类改革见到真行动、产生好效果。”
聚焦重点再发力,攻坚之年谋新篇。以深化分类改革为基础和牵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将加速在各类国有企业全面精准落地见效。
聚焦主攻方向确保改革精准推进
对国有企业进行功能界定与分类,区分不同类型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功能定位,有利于明确不同企业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形成差异化改革发展路径,切实增强企业内生活力与发展动力。
透过实践看发展,近年来,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和子企业按照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和公益类三个类别,全面完成功能界定与分类,各地也都结合实际基本完成国有企业的功能界定与分类,为改革精准施策奠定了扎实基础。
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是在更高目标要求下的再深化、再落地。把握好“一个抓手、四个切口”推动国企改革,要重点突出,各有侧重。因此,在前期功能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不同类别企业的改革发展主攻方向,方可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精准推进。
商业一类企业处于市场竞争最充分的行业和领域,必须着重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着重在市场化改革中走在前列,着重考核经济效益,通过聚焦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全面推进市场化、国际化,勇当市场竞争的引领者。
商业二类企业使命责任更加重大,必须在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全面深化市场化改革的基础上,着重发挥战略支撑作用,着重考核服务国家战略情况,聚焦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争做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的担当者。
公益类企业要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断提高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效率,做好优质服务的提供者。
三大类别,角色各异。改革实践中,企业通过鲜明地确定改革发展主攻方向,有利于实现自自身改革发展的跨越升级。
以科技型军工央企——中国电科为例,企业围绕军工电子主力军、网信事业国家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三大定位”,将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产业公司确定为商业一类,将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部分科研院所和子企业确定为商业二类,将为电子信息行业提供公益性、关键共性技术的创新类成员单位确定为公益类。通过功能界定和分类,使各成员单位的使命责任更加坚定,发展战略更加清晰,改革发展的科学性和精细化水平明显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在聚焦企业主体功能个性的同时,推动国有企业围绕共性问题攻坚克难仍是重点。
“无论是商业一类、商业二类还是公益类国有企业,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都要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同时,各类国有企业也都是独立市场主体,都要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切实提高活力和效率。”翁杰明说。
为此,他表示,深化国企分类改革中,各类国有企业在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符合应建标准的各类国有企业,都要做到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董事会中外部董事原则上占多数;各类国有企业子企业都要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大力推行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制度。
分类施策确保改革精准落地
作为落实国有企业改革“1+N”政策体系和顶层设计的具体施工图,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处处强调分类的概念,分类改革、分类施策的逻辑和要求贯穿始终,目的就是要精准发力、务求实效。比如,在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等方面,都明确对商业一类、商业二类或公益类企业提出差异化的要求。
改革实践中,国资央企在商业类国有企业和公益类国有企业进行功能定位基础上,分类推进改革、分类促进发展、分类实施监管、分类定责考核,在改革监管的全链条中深化升级。
以分类改革激发人才活力,中国电科探索实施精准激励值得借鉴。改革实践中,对商业一类子企业,按照“能用尽用”原则,系统实施股权激励、分红激励、员工跟投等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积极推进员工持股,鼓励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将企业发展和个人利益紧密捆绑。对于创新特点突出、科技人员较多的商业二类子企业,则着力推行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项目收益分红等中长期激励,在人才、平台、机制方面打出激励“组合拳”。
以分类发展提升发展质量效益,上海市国资委对市场竞争类企业重点关注创新发展,持续提升质量。科技研发投入增速保持两位数以上,资产负债率总体水平控制在65%以下,净资产收益率保持在7%左右。对金融服务类企业重点关注创新赋能,确保风险可控。加大金融科技赋能,净资产收益率保持10%以上,其中:银行业不良率持续降低;证券业交易额等主要指标较快增长;保险业综合成本率优于同业。对功能保障类企业重点关注创新服务,加强成本控制。
以分类监管提升改革针对性有效性,中国电科积极稳妥开展分类授权。针对12家子企业,中国电科实施“一企一策”专项授权,既做到靠前指挥、释放活力,又做到强化监督、防范风险。其中,对3家商业一类子企业,围绕人力资源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实施授权支持共55项。对9家商业二类子企业,除共性授权外,在业绩考核、主业发展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共计121项。
以分类考核明确不同类型企业考核重点,上海市国资委对市场竞争类企业重点考核主业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分红或每股收益等指标,对金融服务类企业重点考核净资产收益率、拨备前利润增长率、投行资产管理手续费净收入占比、产寿险综合成本率等指标。对功能保障类企业重点考核战略任务推进节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等指标,在统一设置“价值提升、发展质量、战略引领”三个考核维度的基础上,分类明确考核重点。
实践证明,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深化分类改革,切实提升改革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任务和举措更加符合“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要办事”标准。
翁杰明表示,下一步,各中央企业、各地要在功能分类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具体类型进一步细化分类要求,区分生产型企业、投资型企业、管理型企业、科技型企业等不同类型企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梳理需要改革的重点、难点、堵点,把分类改革要求贯穿在每项改革举措中,落实到每个基层企业,确保改革精准落地、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