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严峻,清洁能源的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和企业正通过国际合作,共同推动能源的绿色低碳转型,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根据国际能源署预测,要实现到2050年全球净零排放的目标,2026-2030年全球新兴经济体的可再生能源投资需达到5730亿美元。在现有政策和市场条件下,预计2023-2028年间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73亿千瓦。到2025年初,可再生能源将成为全球最主要的电力来源。未来5年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将占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95%。到2028年风能和太阳能发电的份额将翻一番,合计达到25%。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应占电力供应的70%-85%。同时,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仍不平衡,尤其是氢能、生物能源发展缓慢。以氢能为例,尽管过去10年有不少绿氢能源项目启动,但由于受投资进度缓慢、生产成本较高等因素影响,预计到2030年只有7%的计划产能可实际投产。
目前,中国能源企业已经占据了海外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导优势,这一优势仍将有望继续保持。但同时也应看到,海外主要经济体对外来投资的泛安全化、泛政治化势头日趋严重,国有或国有控股为主的中国能源企业在拓展海外重大能源项目过程中的相关安全审查门槛将不断收紧,甚至出现了蓄意针对、打压中国能源企业的现象。同时,相关标的国家的政治经济局势晦暗不明,造成大型能源项目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投资风险显著上升。此外,国内能源企业以水电、风电、光伏电站建设为主的海外可再生能源业务经过多年的大力拓展已经呈现出阶段性“红海”竞争特点。
从当前能源发展路径来看,未来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时,应多关注输配电网、并网运维服务等与可再生能源发展紧密相关的其他业务领域的多元拓展以及电网韧性改造、氢能、储能、CCUS、交通电气化等在内的全球能源转型业务。同时,根据海外可再生能源项目普遍“小而美”的特点,应优化项目发掘、追踪、投融资、考核等相关机制,逐渐扭转以往重项目、轻研究的局面,要将宏观政治经济不确定性与具体项目的投资收益风险分析结合起来,更加强化风险意识。
(二)国内市场形势及发展目标
2024年我国电力消费将平稳较快增长,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电力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根据中电联预计,2024年全年用电量同比增长6.5%左右,最高用电负荷比2023年增加1亿千瓦左右。2024年全年新增发电装机规模与2023年基本相当,其中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新增装机规模达到3亿千瓦左右。2024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预计达到33亿千瓦左右,同比增长13%。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19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的比重上升至57.5%;其中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容量达到13.5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比重将首次超过40%,部分地区新能源消纳压力凸显、利用率将明显下降。火电14.6亿千瓦,其中煤电12亿千瓦,占总装机比重降至37%以下。
“十五五”期间,我国电力消费将持续刚性增长,预计每年将新增用电量约6000亿千瓦时,新能源装机将保持每年增长1亿千瓦以上规模。2030年前,实现新增能源消费量的70%由非化石能源供应,力争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每年提升1个百分点。产业布局上,将加快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开发。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保持合理布局和平稳建设节奏。
1.水电
因地制宜,积极推进水电基地建设,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开展藏东南(玉察)、澜沧江上游、金沙江上游等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规划和建设。2035年全面建成雅砻江流域水风光一体化综合基地项目7800万千瓦(其中新能源3900万千瓦,常规水电2840万千瓦,抽水蓄能1060万千瓦)。截至2023年底,我国已纳入规划的抽水蓄能站点资源总量约8.23亿千瓦,其中已建5094万千瓦,核准在建1.79亿千瓦。预计2024年底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规模5700万千瓦,2025年达到6200万千瓦,到2030年达到1.6亿千瓦,2035年达到4亿千瓦。
稳妥推进水电设备更新改造。研究提升水轮发电机组灵活性、宽负荷运行能力,提升老旧机组运行效率,增加机组稳定运行能力,更好适应新型电力系统运行需要。推动流域水电集控建设,开展智慧水电相关技术研究,逐步推动设备及产品智慧运营。
2.火电
开展新一代煤电试验示范,探索与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相适应的新一代煤电发展路径。继续推动煤炭、煤电一体化联营,合理布局支撑性调节性煤电。推动退役机组按需合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持续推动节能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加快火电数字化设计建造和智能化升级,建设智能感知、智能诊断、智能控制、智慧运行的智能电厂。以清洁低碳、高效调节、快速变负荷、启停调峰为主线任务,推动煤电机组深度调峰、快速爬坡等高效调节能力进一步提升,更好发挥煤电的电力供应保障作用,促进新能源消纳;应用零碳或低碳燃料掺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低碳煤电技术路线,促进煤电碳排放水平大幅下降。以合理的政策、市场机制支持煤电机组优化运行方式。
合理规划建设调峰气电,提升燃气轮机自主可控水平。在气源有保障、气价可承受、调峰需求大的地区合理规划建设调峰气电,预计到2025年气电装机达到1.5亿千瓦。加大燃气轮机国产化攻关力度,解决重型燃机关键部件和整机设计、制造、运维“卡脖子”问题,突破市场瓶颈。
3.新能源发电
多措并举,持续扩大新能源市场规模。构建高水平新能源消纳体系,有序推进新能源大基地建设,优化海上风电基地规划布局,坚持新能源与调节电源、电网建设在规模、布局、时序上做到“三位一体”。到2030年,规划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光基地总装机容量达到4.55亿千瓦。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在条件具备地区组织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开展全国风能和太阳能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
持续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国光热发电每年新增开工规模达到300万千瓦左右。截至2023年底,我国在建和拟建光热发电项目超过40个,总装机规模约480万千瓦,预计2024年建成120万千瓦,2025年全部建成。
推进风电和光伏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MW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支持绿色低碳材料、新型高塔技术、节地型技术、高效率及智能化风电机组应用。鼓励通过高效光伏组件、逆变器等关键发电设备更新,推进光伏组件回收处理与再利用技术发展,支持基于物理法和化学法的光伏组件低成本绿色拆解、高价值组分高效环保分离技术和成套装备研发。
技术领域,重点推进大型风机、钙钛矿光伏等高效发电技术;解决风电大功率主轴轴承、齿轮箱轴承、发电机轴承、叶片材料、润滑油、设计软件等依赖进口的局面,提升海上风电施工装备的国产化水平;实现光热电站专用的国产部件和装备可靠性的工程验证。
4.核电
积极安全有序推动核电项目开发建设。积极安全有序推动沿海核电项目核准,2024建成投运山东荣成“国和一号”示范工程1号机组、广西防城港“华龙一号”示范工程4号机组等。开展核能综合利用示范,积极推动高温气冷堆、快堆、模块化小型堆、海上浮动堆等先进堆型示范工程,推动核能在清洁供暖、工业供热、海水淡化等领域的综合利用。到2025年,全国核电装机达到7000万千瓦。预计“十五五”期间保持每年8-10台的核准节奏。在设备领域,重点解决在核电关键材料(如主泵推力轴承用石墨、部分合金材料)核级阀门、高性能传感器、控制系统芯片、软件等方面的“卡脖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