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油气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在“对今年政府工作的建议”中提出,“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
◆多措并举加大油气供应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总经理聂晓炜:
油气是战略资源,关乎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保障油气供应责任重大。近年来,由于主力油田进入开发后期及资源劣质化,我国油气稳产增产难度日益增大。为此,建议:
一是深化优化油气矿业权管理改革,进一步筑牢油气行业资源基础。建议进一步完善油气矿权区块竞争性出让方式,参考国际通行方式,增加“技术标”权重,更加注重企业资质、综合技术能力水平;加大对承担油气保供主体责任企业的支持力度,构建以承担能源保供主体责任公司为主、其他资本为辅的出让体系。
二是加大油气生产财税支持力度,助力油气行业增加供给。加大对低品位和难动用资源的财税优惠力度,减征和免征资源税、增值税先征后退等。减免老油田“尾矿”资源税、减免增值税等,出台尾矿开发补贴政策等。中长期继续延续页岩气资源税减免优惠和财政补贴,同时加大页岩气资源调查评价资金投入和勘探开发技术研究支持力度。出台页岩油支持政策。
三是灵活运用国家储备,推进储备的及时建设和高效运营。建议以储备应急保障为前提,更加灵活地运用储备,让运营主体实现一定的盈利,回补储备建设和运维成本,形成“以油养油”的良性发展机制。
◆设立国家油气资源保障基地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海油海南分公司陵水—崖城作业公司资深工程师雷亚飞:
2019年12月3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将探矿权首次登记期限从三年延长至五年,每次延续时间从两年延长至五年;探矿权申请延续登记时扣减首设勘查许可证载明面积的25%。《意见》自2020年5月1日开始实施,试行三年。这意味着到2025-2027年,中国海域油气探矿权面积将缩减为现矿权面积的75%;此后,每次探矿权到期延续登记,仍将继续缩减。近年来,海洋油气产量成为国内增产的主力。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海洋原油产量约5800万吨,增量占全国增产总量的60%以上。《意见》主要目的是为防止探矿权人不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勘查,鼓励探矿权人积极进行勘查投入。但油气勘探是周期较长的持续性工作,五年探矿权有效期不足以支撑一个新区进行地震资料采集部署、详细资源勘查等工作,不利于充分挖掘油气资源。此外,海域的探矿权有其特殊性,部分海域勘探开发作业范围有限,如继续缩减,将制约油气勘探开发进程。
因此建议,在中国渤海、东海、南海北部等油气资源富集海域,有针对性设立国家油气资源保障基地,不受矿权持有期限制,匹配设置中长期储产量规划目标,持续研究和投入,为油气储产量增长提供矿权保障。针对海域特殊性,建议将渤海、东海、南海北部等油气勘探开发作业受限的海域,尤其多年无法实施有效作业的地区设置为“特殊海域”,享有探矿权延续登记不缩减的保护政策,可长期持有,并享有探矿权费用优惠。此外,建议,允许油气矿业权人在采矿权内开展立体勘探;探矿权管理要与国家油气发展规划方案密切结合等。
六、加快发展光伏、风电等新兴产业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在“过去一年和五年工作回顾”中提出,“推动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光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光伏、风电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大力支持光伏相关产业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电投党组书记、董事长钱智民:
近年来,相关部门、各地区和企业积极规划建设清洁能源基地,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对保障我国能源安全、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起到重要作用。
为此,建议对参与风沙源地光伏治沙等项目的企业,在沙化土地流转、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国家电投在产业布局、开发模式及技术研发上具有先发优势,下一步将继续开展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牵头开展技术、产业、金融等方面的国际合作。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
随着光伏装机规模大幅增长,作为光伏产业的核心原材料,硅能源产业同步快速发展。2022年,国内高纯晶硅总供应量达90万吨左右,其中国产81万吨,进口9万吨。2023年,国内总产量预计将达到150万吨左右,其用电需求也将同步增长。按生产1千克高纯晶硅用电60千瓦时计算,全年用电需求总量将达900亿千瓦时左右。150万吨高纯晶硅可生产600GW光伏发电系统,年发电量高达7800亿千瓦时,系统可以稳定运行25年以上,整个生命周期回报的电力是投入的50倍以上,是典型的“小能源”换“大能源”产业,硅能源产业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能源革命的重要支撑。
然而,目前,晶硅光伏产业的主要聚集区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用电需求无法保障、季节性限电限产问题,客观上对硅能源产业发展造成了一定制约和影响。2022年,受夏季高温天气影响,国内多地出现电力短缺,山东、四川、浙江、安徽、江苏、云南等省份均出现季节性限电限产,导致硅能源等绿色高载能产业在需求旺季被迫降低负荷运行,对晶硅光伏产品的按时供给和交付带来一定影响。
为促进硅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建议在工业领域优先保障硅能源生产企业用电需求。在保障民生用电的基础上,明确不将硅能源企业纳入有序用电范围,支持硅能源产业最大程度发挥产能,有效保障光伏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支撑光伏产业稳健快速发展。
同时建议,将硅能源产业的原料及产业链各环节生产能耗不纳入能耗总量考核。当前我国出现的电力短缺问题,其根本原因是化石能源不断退出,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未能跟上所致。建议加快硅能源产业发展,进一步强化硅能源产业的能源正向回报属性,持续释放先进产能。同时,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
此外,还建议提高硅能源产业零碳、低碳能源自给率。建议允许其自建光伏、风能电站,配套完善相应体制机制、政策措施,优惠减免过网费,实现自发自用,既满足增量用能需求,又不增加碳排放。同时,鼓励光伏、风电、水电等绿电优先保障供给硅能源生产企业,真正实现绿色能源生产绿色能源的零碳循环。
全国政协委员、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
中国正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在进一步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方面,建议在风光基地项目建设过程中倡导先进技术占据一定比例,留存10%的空间作为创新技术竞争配置要求,通过加强先进技术应用,引导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建议风光基地项目进行混改,优化商业模式,通过1+N模式,明确民营企业的参与比例,吸引更多民营企业参与风光基地竞选,激活市场活力。
因户用光伏对农村经济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共富模式探索意义重大,国家正大力推进户用光伏产业发展。但部分地方受变压器限容、整县推进政策执行出现偏差、备案并网流程复杂等因素影响,户用光伏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受到制约,不利于“双碳”目标实现。因此建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加快农网升级改造进程,在试点县(市、区)开展台区变压器扩容、增容、升压改造。呼吁不应以开展整县试点为由,暂停、暂缓户用光伏项目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此外,建议进一步优化户用光伏的备案、并网流程及要求,明确户用光伏的各类业务模式均以自然人名义备案、并网,统一电网接入要求,简化业主电站建设流程。在户用光伏行业发展过程中,应鼓励国央企与民企强化深度合作,共同联合开发。同时出台户用光伏的准入门槛、建设标准、运营资质等规范要求,保障户用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